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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集群通信設備安裝工程驗收規(guī)范(以下簡稱本規(guī)范)是集群通信工程、施工質(zhì)量檢查、隨工驗收、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的技術依據(jù),適用于集群通信新建和改建工程。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800MHz集群通信工程的施工驗收。150MHz,450MHz頻段小容量集群通信系統(tǒng)的驗收可參照執(zhí)行。
1.0.3 凡本規(guī)范未列入的安裝規(guī)格應按照設計規(guī)定辦理。
1.0.4 本規(guī)范未包括的特殊項目和指標要求,可依據(jù)該項目技術規(guī)范書的要求執(zhí)行。
1.0.5 集群設備的安裝及所采用的器材規(guī)格程式均應符合施工圖設計要求。
1.0.6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部頒有關質(zhì)量檢查的規(guī)定,加強質(zhì)量檢查工作。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應加強工地的技術監(jiān)督工作,并接受施工監(jiān)理工程師的指導。
1.0.7 竣工驗收工作應執(zhí)行部頒《郵電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辦法》的規(guī)定,驗收項目內(nèi)容和方法應按本規(guī)范辦理。
1.0.8 施工單位所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應貫徹本規(guī)范的要求,不得與本規(guī)范相抵觸。
2.1.1 在設備安裝開工前,必須對機房的建筑和環(huán)境條件及有關問題進行檢查,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開工:
1 與機房有關的土建竣工,機房裝修完畢,地面、墻面充分干燥,房間門鎖齊全。室內(nèi)濕度在40%~80%RH范圍內(nèi);
2 預留孔洞、預埋體和地槽的數(shù)量、尺寸、位置符合安裝工藝設計要求。
2.1.2 鋪設活動地板的機房,地板板塊鋪設堅固,地板支柱接地良好,防靜電措施符合說明書要求。
2.1.3 供集群用的電話線路安裝到位。
2.1.4 防雷接地裝置已完工,接地引入線和預留接地端子應有標志。
2.1.5 電源引至機房內(nèi),動力電與照明電分別引線,同時具有過載自動跳閘保護裝置。
2.1.6 鐵塔基礎符合安裝鐵塔的要求。
2.1.7 安裝天線的構(gòu)件及高度符合設計要求,天線四周除塔身外應無阻擋物。天線與塔身應按設計要求保持一定距離。
2.1.8 機房的輔助設備應安裝完畢。
2.2.1 施工前對運到工地的設備及材料數(shù)量進行清點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設備包裝損壞或外觀有問題,應對損壞程度做詳細檢查,并做好記錄,確有問題時應與相關單位聯(lián)系解決。
2.2.2 按設計要求核對同軸電纜的數(shù)量,并檢查有無外觀變形或損傷。
2.2.3 對多路發(fā)射耦合器應進行有無變形與碰撞的外觀檢查。
2.3 安 全
2.3.1 施工現(xiàn)場必須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機房內(nèi)外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2.3.2 機房內(nèi)宜安裝煙霧及溫度報警系統(tǒng)。
2.3.3 樓板預留孔洞應配有安全蓋板。
3.1.1 鐵塔防雷標志、漆色標志、航標燈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3.1.2 天線鐵塔接地應符合設計要求。
3.2.1 鐵塔的拉線地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深度符合設計要求,偏差不得超過5cm;
2 地錨出土點左右偏差不得超過5cm,拉距偏差不得超過10cm;
3 埋設式地錨回土分層夯實,地錨柄自然順直。
3.2.2 基礎支座鋼板應按設計標高安裝,調(diào)整好水平,并應在鋼板下灌注水泥。
3.2.3 球絞支座上下兩個接觸面在安裝前應涂黃油。
3.2.4 構(gòu)件連接法蘭盤的接觸面不得有油漆,保持良好的電氣接觸。
3.2.5 連接螺栓應全部擰緊。調(diào)節(jié)拉線使鐵塔滿足設計規(guī)定的垂直度。
3.3.1 鐵塔在安裝前應進行試裝?孜黄睢2mm。
3.3.2 塔靴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3.3.3 鐵塔全部安裝完畢后,應按設計規(guī)定的標準檢驗一次垂直度。所有連接螺栓應擰緊,做好防松措施。
4.1.1 天線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4.1.2 天線的加固應符合設計要求,緊固螺母應上緊上齊,螺栓、螺母應涂黃油,天線與鐵架間的加固U型卡子或夾板螺栓應上雙母。
4.1.3 天線應按規(guī)定接地,且必須在避雷器的保護范圍內(nèi)。
4.1.4 天線陣的原配饋線不得修剪。
4.1.5 所有管狀輻射振子必須完全插入支撐桿中。
4.1.6 所有垂直管子底部必須有泄漏小孔。
4.1.7 同一平面安裝的收發(fā)兩副天線水平距離應大于10倍的波長。同一垂直面安裝的兩副天線水平距離應大于4倍的波長。
4.2.1 同軸電纜上塔前應預先檢查同軸電纜是否有短路或芯線斷開的故障。
4.2.2 同軸電纜頭與同軸電纜芯線的焊接應光滑無虛焊,不松動。
4.2.3 同軸電纜轉(zhuǎn)彎的曲率半徑應符合相應型號同軸電纜產(chǎn)品技術指標的要求。
4.2.4 同軸電纜的走向及安裝加固應符合設計要求。
4.2.5 同軸電纜出入機房時,洞口處必須按設計要求加固和采取防水措施。
4.2.6 同軸電纜引入機房前,必須按設計要求在上下兩端將外皮接地。安裝接地卡時不得使電纜變形。
4.2.7 同軸電纜頭與天線,同軸電纜頭與同軸電纜、同軸避雷器與同軸電纜的連接應牢固,接觸良好,外護套與電纜頭應做防水處理。同軸電纜安裝完畢,應檢查同軸電纜是否有短路或芯線斷開的故障。
4.2.8 室外電纜接頭、跳線接頭與天線、同軸避雷器、塔頂放大器之間連接后應做防水處理。
4.3.1 避雷器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同軸避雷器應安裝在同軸電纜進機房入口處,避雷器外殼接地點應就近在機房外測與接地系統(tǒng)連接。
4.3.2 各接地點應做防腐處理。
4.4.1 合路器與分路器的安裝位置應滿足設計要求。
4.4.2 不得修剪合路器原配電纜長度。
4.4.3 遇到系統(tǒng)改造時,兩個分路器之間的連接電纜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4.4 分路器空余端要求接上相應的終端負載。
5.1.1 機架的安裝排列順序應符合設計要求,機架位置如有變更時,必須征得設計單位的同意。
5.1.2 機架安裝完畢,整列機面應在一個平面上,機架垂直偏差度不得>3mm。
5.1.3 機架加固方式應符合施工圖要求。各種標志應正確、清晰、齊全。
5.2.1 電纜走道及槽道安裝位置應符合施工圖的規(guī)定,左右偏差不得>50mm。
5.2.2 水平槽道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得>2mm,垂直槽道垂直度偏差不得>3mm。
5.2.3 電纜走道穿過樓板或墻洞的地方,應加裝保護框。
5.2.4 電纜應有序地綁扎在走道上。
6.1.1 布放的信號線應平直,無扭曲打結(jié),轉(zhuǎn)彎處應自然圓滑,符合設計要求。
6.1.2 屏蔽線外層應與接地體連接可靠。
6.1.3 芯線應無損傷,焊點光滑、均勻,無漏焊、虛焊、錯焊。
6.1.4 系統(tǒng)控制器到信道機的電纜最大允許長度應符合產(chǎn)品說明書的要求。
6.1.5 信號線與高頻饋線應分開布放。
6.2.1 匯流條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匯流條平直、端正、無明顯錘痕;
2 轉(zhuǎn)彎直接頭用鴨脖彎搭接,接頭處磨平,搭接長度為寬度的1.3倍,鴨脖彎為匯流條厚度的2.3倍。
6.2.2 匯流條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裝路由及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2 支流與槽道邊相垂直,安裝端正牢固;
3 匯流條在支鐵上的位置,“負”在上,“正”在下,排列整齊、平行,水平誤差每米不得>3mm。
6.2.3 匯流條的端頭應超出機架,伸出支鐵100mm,正、負端應對齊。
6.3.1 電源線應與信號線、射頻電纜分開排列在槽道兩側(cè),路由符合設計要求。
6.3.2 電源線轉(zhuǎn)彎時的彎度應均勻圓滑一致,曲率半徑應不小于電源線外徑的10倍。
6.3.3 截面在10mm2以下的單股電力電纜,應打接頭圈連接。
6.3.4 電源線應采用整段線料,中間不得接頭。電源線的捆扎應排列整齊、美觀、不交叉,扎線分布均勻、松緊適當,不得損壞電力線外皮。
6.3.5 電源線布放在槽道內(nèi)時可不捆扎,但不得交叉或溢出槽道。在進出槽道部位應捆扎固定。
6.3.6 電源線布妥以后,其芯線間和芯線與地的絕緣電阻不得<1MΩ。
6.4.1 信號線避雷器及電源避雷器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6.4.2 避雷器接地線應就近與地線連接。
7.0.1 機房內(nèi)的溫度、電源電壓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溫度:10℃~50℃
2 相對濕度:40%~80%RH;
3 交流電源:220±10%V(50Hz)
直流電源:13.6±10%V
7.0.2 加上電源,用萬用表檢查電壓高低,應符合上述要求。
7.0.3 逐一開啟每個機箱的電源開關,如出現(xiàn)異,F(xiàn)象應立刻關機,進行檢查。
7.0.4 如有保險絲燒壞或發(fā)現(xiàn)元件冒煙,應更換同型號的元件,不得過大或過小,若連續(xù)兩次燒壞保險,應檢查出故障后方可開機。
8.1.1 天線應符合工藝設計要求及產(chǎn)品技術條件指標。
8.1.2 定向天線的方位及俯仰角應符合設計要求。
8.1.3 天線在同塔架設時應滿足水平與垂直隔離度的要求。
8.1.4 接收場強實測值應符合覆蓋區(qū)設計指標要求。
8.2.1 天饋線駐波比在工作頻段內(nèi)≤1.5。
8.2.2 單條饋線駐波比在工作頻段內(nèi)≤1.15。
8.2.3 衰減值按饋線長度和部件計算的總衰減應符合技術指標要求,饋線電纜衰減值可參考附錄D。
8.2.4 800MHz集群系統(tǒng)中嚴禁使用VHF連接器和VHF電纜。
8.3.1 發(fā)射合路器:
1 隔離度:≥60dB(信道間隔500kHz);
2 反向傳輸損耗:≥50dB;
3 駐波比:≤1.5。
8.3.2 接受分路器(帶放大器)
1 總增益應符合工程實際需要;
2 端口之間隔離度:≥35dB;
3 駐波比:≤1.5;
4 噪聲系數(shù):3.5dB~4.5dB。
8.3.3 雙工器
a) 雙工器的額定功率應承受發(fā)射機輸出功率的要求;
b) 雙工器的插入損耗:<0.5dB;
c) 頻率間隔應滿足產(chǎn)品說明書提供的最小頻率間隔;
d) 收發(fā)隔離度應符合GB/T 9410-1988《移動通信天線通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9.1.1 基站發(fā)射機射頻輸出功率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的要求。
9.1.2 發(fā)射頻率容差:±2×10-6(-25℃~+55℃)。
9.1.3 調(diào)制最大頻偏:±5kHz。
9.1.4 發(fā)射帶寬:16kHz。
9.1.5 雜散發(fā)射: ≤2.5μW(發(fā)射功率25W);
≤-70dB(發(fā)射功率≥25W)。
9.1.6 發(fā)信互調(diào): ≤-70dB。
9.1.7 鄰道輻射: ≤-70dB。
9.1.8 調(diào)制交流聲和噪聲:≤-45dB。
9.1.9 諧波失真:≤7%。
9.1.10 音頻響應:1dB~―3dB(6dB/倍頻程預加重,相對1020Hz的幅度變化范圍)。
9.2.1 基站接收機接收靈敏度:≤0.35μV(12dB信納比),雙工靈敏度惡化:≤3dB。
9.2.2 頻率容差:±2×10-6(-25℃~+55℃)。
9.2.3 鄰道選擇性:≥70dB。
9.2.4 寄生雜散抑制:≥70dB。
9.2.5 抗互調(diào)干擾響應:≥70dB。
9.2.6 抗阻塞抑制:≥90dB(在標稱頻率兩旁1MHz~10MHZ,-1MHz~-10MHz范圍內(nèi))。
9.2.7 接受機傳導雜散輻射:≤2μW。
9.2.8 諧波失真:≤7%(300 Hz~3000Hz)。
9.2.9 音頻響應:1dB~-3dB(6dB/倍頻程去加重,相對1020Hz的幅度變化范圍,在300Hz~3400Hz范圍內(nèi))。
9.3.1 網(wǎng)絡管理終端的功能應滿足產(chǎn)品說明書中所規(guī)定的技術性能。
9.3.2 網(wǎng)絡管理終端到信道機控制電纜的衰減應滿足設備指標的要求。
9.4.1 根據(jù)人機命令手冊,對人機命令進行測試,應滿足信令的產(chǎn)生、編碼、解碼、檢測和各種控制及系統(tǒng)功能。
9.4.2 數(shù)字信令時鐘頻率容差:1×10-6。
9.5.1 無線調(diào)度臺發(fā)射機射頻輸出功率等級:10W,25W(車載臺、固定臺、無線調(diào)度臺);1W,2W,3W(手持機)。
9.5.2 發(fā)射頻率容差:±3×10-6(-25℃~+55℃)。
9.5.3 調(diào)制交流聲和噪聲:≤-40dB。
9.5.4 雜散發(fā)射:≤2.5μW(手持機);
≤-70dB(車載臺、無線調(diào)度臺、固定臺)。
9.5.5 鄰頻輻射:≤2.5μW(手持機);
≤-65dB(車載臺、無線調(diào)度臺、固定臺)。
9.5.6 諧波失真:≤7%(300Hz~3000Hz范圍內(nèi));
9.5.7 音頻響應:1dB~-3dB(6dB/倍頻程預加重)。
9.5.8 發(fā)射機啟動時間:20ms。
9.6.1 調(diào)度臺接收機靈敏度:≤0.35μV(12dB信納比)。
9.6.2 頻率容差:±3×10-6(-25℃~+55℃)。
9.6.3 鄰道選擇性:≥70dB(車載臺、無線調(diào)度臺、固定臺);
≥60dB(手持機)。
9.6.4 寄生雜散抑制:≥70dB(車載臺、無線調(diào)度臺、固定臺);
≥60dB(手持機)。
9.6.5 抗互調(diào)干擾響應:≥70dB(車載臺、無線調(diào)度臺、固定臺);
≥60dB(手持機)。
9.6.6 抗阻塞抑制:≥90dB(在標稱頻率兩旁1MHz~10MHz,-1MHz~-10MHz范圍內(nèi))。
9.6.7 諧波失真:≤7%(300~3000Hz范圍內(nèi))。
9.6.8 音頻響應:1dB~-3dB(6dB/倍頻程預加重)。
10.1.1 無線用戶與調(diào)度臺通話時,調(diào)度網(wǎng)的音頻帶內(nèi)信噪比≥20dB。
10.1.2 移動用戶與市話用戶通話時,移動用戶到控制中心音頻輸出端的帶內(nèi)信噪比≥29dB。
10.1.3 移動用戶與控制中心音頻輸出端之間的傳輸損耗≤4.5dB。
10.1.4 市話網(wǎng)無線用戶終端與本地網(wǎng)端局之間傳輸損耗≤7dB。
10.1.5 發(fā)射機到接收機的音頻端口間隔離度必須>30dB。
10.1.6 音頻響應-0.2dB~+0.5dB(相對于1020Hz的幅度變化范圍,在300Hz~3400Hz范圍內(nèi))。
。
10.2.1 對于市區(qū)、近郊區(qū)以及高密度用戶區(qū),無線可通率應不低于90%;對于農(nóng)村、山區(qū)以及低密度用戶區(qū),無線可通率應不得<50%。
10.2.2 調(diào)度網(wǎng)內(nèi)同頻干擾保護比≥8dB。
10.3.1 系統(tǒng)控制器與基站連接的測試:
1 送往發(fā)射機的信令和音頻信號的電平應滿足產(chǎn)品標準的規(guī)定。
2 各有線輸出端口的串音損耗應>50dB。
11.0.1 當基站設在高大建筑物內(nèi),共用建筑物內(nèi)基礎接地系統(tǒng)時,接地電阻值可以不單獨規(guī)定,僅需符合建筑物自身的接地電阻值。
11.0.2 單設通信基站時,接地電阻宜≤10Ω。
11.0.3 各類避雷器參數(shù)應符合YD 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接地規(guī)范》的規(guī)定。
12.1.1 在集群電話安裝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技術文件,其中一份在竣工驗收會簽后還給施工單位。
12.1.2 竣工技術文件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1 安裝工程量總表;
2 工程說明;
3 測試記錄;
4 竣工圖紙;
5 隨工檢查記錄和階段驗收報告;
6 工程變更單;
7 重大工程質(zhì)量事故報告表;
8 已安裝的設備明細表;
9 開工報告;
10 停(復)工報告;
11 驗收證書;
12 其他。
12.1.3 竣工技術文件要保證質(zhì)量,內(nèi)容齊全,數(shù)據(jù)準確,規(guī)格形式一致。
12.2.1 工程驗收的內(nèi)容按表12.2.1所列項目進行:
表12.2.1 驗收內(nèi)容
序 號 | 驗收項目 | 驗 收 內(nèi) 容 |
1 | 天 線 | (1)安裝位置; (2)加固方式及牢固程度; (3)天線的防雷接地。 |
2 | 饋 線 | (1)饋線的走向路由; (2)加固方式; (3)饋線彎曲率; (4)同軸電纜與天線及機架的連接; (5)避雷器與接地。 |
3 | 機架與電纜 走 道 | (1)安裝位置; (2)機面排列及水平垂直程度; (3)加固方式,各種螺絲必須擰緊; (4)標志完整齊全,油漆不得脫落; (5)電纜走道安裝位置正確; (6)過墻孔、樓板孔及槽道安裝工藝符合要求 |
4 | 信號線及 電源線 | (1)路由走向; (2)轉(zhuǎn)彎半徑及布線; (3)電纜端頭處理及焊接質(zhì)量; (4)匯流條路由、安裝工藝、漆色; (5)電力線路由、位置、導線及熔絲的規(guī)格; (6)直流電源線的接頭; (7)直流饋電線的絕緣電阻; (8)電源系統(tǒng)的接地; (9)信號線與電源避雷器的安裝工藝; (10)避雷器的接地。 |
5 | 機架通電 測試 | (1)電源電壓; (2)各類連線 |
續(xù) 表
序 號 | 驗收項目 | 驗 收 內(nèi) 容 |
6 | 天饋線系統(tǒng) | (1)天饋線安裝工藝; (2)天饋線防雷接地; (3)接受場強測試; (4)天饋線駐波比測試; (5)饋線衰減測試; (6)發(fā)射合路器; (7)接受分路器。
|
7 | 發(fā)射機 | (1)發(fā)射機輸出功率測試; (2)發(fā)射頻率容差測試; (3)調(diào)制頻偏測試; (4)發(fā)射帶寬測試; (5)雜散發(fā)射測試; (6)發(fā)信互調(diào)測試; (7)鄰頻輻射測試; (8)調(diào)制交流聲和噪聲測試; (9)諧波失真測試; (10) 音頻響應測試。 |
8 | 接收機 | (1)接收機靈敏度測試; (2)頻率容差測試; (3)鄰頻道選擇測試; (4)寄生雜散抑制測試; (5)互調(diào)干擾測試; (6)阻塞抑制測試; (7)傳導雜散輻射測試; (8)諧波失真測試; (9)音頻響應測試。 |
9 | 控制系統(tǒng) | 對人機命令進行測試,控制系統(tǒng)應完成信令的產(chǎn)生、編碼、檢測和各種功能的運行 |
續(xù) 表
序號 | 驗收項目 | 驗 收 內(nèi) 容 |
10 | 通道特征 |
(1)調(diào)度網(wǎng)內(nèi)音頻信噪比測試; (2)移動用戶到控制中心輸出端帶內(nèi)信噪比測試; (3)移動用戶與控制中心音頻輸出端之間傳輸損耗測試; (4)終端至本地端局之間傳輸損耗測試; (5)可通率; (6)同頻保護比測試; (7)控制信道功能測試;
|
11 | 接地電阻 與避雷器 |
(1)接地電阻測試; (2)避雷器測試;
|
A.0.1 對執(zhí)行本規(guī)范條文用詞的嚴格程度說明如下,以便在執(zhí)行中區(qū)別對待。
A.0.1.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A.0.1.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A.0.1.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A.0.2 條文中指明必須按其他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執(zhí)行的寫法為“應該······執(zhí)行或符合······規(guī)定”。非必須按所指定的標準和規(guī)定執(zhí)行的寫法為:“可參照······要求或規(guī)定”。
B.1.1 射頻輸出功率:35W, 75W或150W;
B.1.2 輸出阻抗:50Ω;
B.1.3 工作方式:連續(xù);
B.1.4 頻率穩(wěn)定度:±2×10-6(-30℃~+60℃);
B.1.5 頻偏:±5kHz(在1000Hz處);
B.1.6 音頻靈敏度:-20dBm~11dBm;
B.1.7 調(diào)頻交流聲和噪聲:-50dB。
B.1.8 音頻失真:<2%(在1000Hz處)
B.1.9 音頻效應:±3dB(6dB/倍頻預加重)。
B.2.1 接收機靈敏度:0.35μV(12dB信納比);
B.2.2 射頻輸入阻抗:50Ω;
B.2.3 頻率穩(wěn)定度:±2×10-6(-30℃~+60℃);
B.2.4 交調(diào)(EIA):-85dB;
B.2.5 寄生抑制:-100dB;
B.2.6 選擇性(EAI信納比):-90dB;
B.2.7 調(diào)制接收(EIA):±8kHz;
B.2.8 音頻失真:3%(在1000Hz處)。
B.3.1 工作溫度:-30℃~+60℃;
B.3.2 與信道機連接電纜的最大允許長度:30m;
B.3.3 與外圍設備系統(tǒng)管理終端接口:RS232。
B.4.1 集群信道發(fā)射機輸入/MBX輸出設置點:-10±2dBm(600Ω±10%);
B.4.2 集群信道發(fā)射機輸出/MBX輸入設置點:-10±2dBm(600Ω±10%);
B.4.3 交換接口到端口隔離:>50dB(300Hz~3000Hz);
B.4.4 發(fā)射機到接收機隔離(4線):>30dB(300Hz~3000Hz);
B.4.5 電平變化(發(fā)射線路):>30dB(300Hz~3000Hz);
B.4.6 信噪比(發(fā)射電路):>30dB(參考點:發(fā)射端-10dBm1000Hz單音);
B.4.7 交流聲和信噪比(發(fā)射線路):>35dB(參考點:發(fā)射端-10dBm1000Hz單音);
B.4.8 音頻響應:±3dB(300Hz~3000Hz)。
B.5.1 射頻功率輸出:10W, 20W(雙工);
B.5.2 輸出阻抗:50Ω;
B.5.3 頻率穩(wěn)定度:±2.5×10-6(-30℃~+60℃);
B.5.4 調(diào)頻交流聲或噪聲(EDA):40dB
B.5.5 音頻失真:5%(1000Hz EIA);
B.5.6 音頻響應:+1dB~-3dB(倍頻程預加重)。
B.6.1 接受機靈敏度:0.3μV(EIA SINAD);
B.6.2 輸入阻抗:50Ω;
B.6.3 交調(diào)(EIA SINAD):-68dB;
B.6.4 雜波及鏡像抑制:-70dB;
B.6.5 互調(diào)抑制(EIA SINAD):-68dB;
B.6.6 音頻靈敏度:±2.5×10-6(-30℃~+60℃);
B.6.7 音頻失真:<5%(滿功率輸出)。
B.7.1 增益:10dB(全向天線);
B.7.2 極化:垂直極化;
B.7.3 駐波比:≤1.5;
B.7.4 最大輸入功率:500W。
B.8.1 頻段:806MHz~1000MHz;
B.8.2 帶寬:15MHz;
B.8.3 噪聲系數(shù):5.7dB;
B.8.4 三階互調(diào)點: 34dB;
B.8.5 放大器增益: 14dB(塔頂放大器),
19.5dB(基地站分路器)。
B.9.1 頻段:850MHz~869MHz;
B.9.2 插入損耗:4.8dB(信道間隔250kHz),
3.7dB(信道間隔500kHz);
B.9.3 隔離度:78dB(信道間隔250kHz),
87dB(信道間隔500kHz);
B.9.4 最大功率輸入:125W/每信道;
B.9.5 最大輸入駐波比:≤1.3。
B.10.1 衰減:1.2dB/30m(850MHz);
B.10.2 平均功率定額:1.4kW(850MHz);
B.10.3 介質(zhì):低密度泡沫。
B.11.1 頻段:806MHz~890MHz;
B.11.2 最大功率:700W;
B.11.3 最大浪涌電流:10000A;
B.11.4 典型損耗:0.1dB;
B.11.5 能量耐量:10UJ;
B.11.6 典型駐波比:≤1.2。
C.1.1 射頻輸出功率:400mW;
C.1.2 音頻失真:3%;
C.1.3 音頻信噪比:-45dB;
C.1.4 雜散波和諧波抑制:-60dB;
C.1.5 頻率穩(wěn)定度:±1.5×10-6。
C.2.1 功率:25W,90W,150W;
C.2.2 工作溫度:-20℃~+50℃;
C.2.3 輸入功率:400mW;
C.2.4 輸入阻抗:50Ω;
C.2.5 輸出阻抗:50Ω:
C.2.6 雜散輻射:-80dB。
C.3.1 接受靈敏度:0.35μV;
C.3.2 選擇性:70dB;
C.3.3 互調(diào)抑制:70dB;
C.3.4 雜散抑制:70dB;
C.3.5 鏡像抑制:80dB:
C.3.6 調(diào)制標準帶寬:±7kHz;
C.3.7 音頻輸出:2.5W;
C.3.8 頻率穩(wěn)定度:±1.5×10-6。
C.4.1 輸出功率;13.6V DC 50A峰值;
C.4.2 交流輸入:170V~250V AC。
C.5.1 類型:5路、10路、20路;
C.5.2 帶寬:50MHz;
C.5.3 隔離度:40dB;
C.5.4 最大每信道插入損耗:1.7dB(0.5MHz信道間隔),
3.2dB(0.25MHz信道間隔);
C.5.5 每信道最大輸入功率:150W;
C.5.6 從天線端最大可允許反射功率:150W:
C.5.7 最小信道間隔:250kHz;
C.5.8 工作溫度:-30℃~+60℃;
C.5.9 最大駐波比:1.25。
C.6.1 類型:8路、12路、24路;
C.6.2 帶寬:15MHz;
C.6.3 噪聲系數(shù):4.5dB;
C.6.4 三階截止點:+34dB;
C.6.5 系統(tǒng)增益:10dB;
C.6.6 電源:50Hz 220V AC。
C.7.1 增益:10dB;
C.7.2 帶寬:35MHz;
C.7.3 最大輸出功率:500W;
C.7.4 雷電防護:直接接地;
C.7.5 極化方式:垂直極化。
C.8.1 阻抗:50Ω;
C.8.2 最小彎曲半徑:245mm;
C.8.3 損耗:3.9dB(1000MHz)/100m;
C.8.4 平均功率:1.9kW;
C.8.5 駐波比:1.13;
C.8.6 介質(zhì):空氣絕緣。
C.9.1 射頻輸出功率:12W;
C.9.2 調(diào)制方式:16KOF;
C.9.3 調(diào)制失真:3%;
C.9.4 調(diào)頻交流聲和噪聲:40dB;
C.9.5 諧波和雜波輻射:60dB;
C.9.6 頻率穩(wěn)定度:±2.5×10-6。
C.10.1 接收機靈敏度:12dB信納比:0.35μV,
20dB信納比:0.50μV;
C.10.2 鄰頻選擇性:65dB;
C.10.3 互調(diào)抑制:65dB;
C.10.4 雜波抑制:65dB;
C.10.5 頻率穩(wěn)定度:±2.5×10-6;
C.10.6 調(diào)制帶寬:±7kHz;
C.10.7 鏡像抑制:一中頻:70dB,
二中頻:60dB。
C.11.1 增益:14dB~26dB;
C.11.2 工作溫度:-40℃~+70℃;
C.11.3 用途:為了平衡上下行信號,對要求單區(qū)通信距離遠的臺站,應加塔頂放大器。
國產(chǎn)饋線電纜衰減值見表D.1,D.2。
表D.1 饋線衰減值
電 纜 型 號 | 衰減值 (dB/m) | 測試頻率 (MHz) | 衰減值 (dB/m) | 測試頻率 (MHz) | 衰減值 (dB/m) | 測試頻率 (MHz) |
SYV-50-7-1 | 0.145 | 200 | 0.21 | 400 | 0.3 | 800 |
SYV-50-9-1 | 0.12 | 200 | 0.17 | 400 | 0.24 | 800 |
SDV-50-7-3 | 0.068 | 200 | 0.1 | 400 | 0.14 | 800 |
SDV-50-9-3 | 0.051 | 200 | 0.075 | 400 | 0.12 | 800 |
表D.2 饋線衰減值
電 纜 型 號 | 衰減值 (dB/m) | 測試頻率 (MHz) | 衰減值 (dB/m) | 測試頻率 (MHz) | 衰減值 (dB/m) | 測試頻率 (MHz) |
1/2英寸泡沫 | 3.00 | 174 | 4.66 | 400 | 7.52 | 960 |
7/8英寸泡沫 | 1.63 | 174 | 2.57 | 400 | 4.20 | 960 |
1-1/4英寸泡沫 | 1.27 | 174 | 1.90 | 400 | 3.10 | 960 |
1-5/2英寸泡沫 | 0.998 | 174 | 1.58 | 400 | 2.63 | 960 |
7/8英寸空氣 | 1.14 | 88 |
|
| 4.07 | 960 |
1-5/8英寸空氣 | 0.636 | 88 |
|
| 2.25 | 960 |
2-1/4英寸空氣 | 0.519 | 88 |
|
| 1.89 | 960 |
1/4英寸超柔軟 | 7.91 | 174 | 12.1 | 400 | 19.3 | 960 |
1/2英寸超柔軟 | 4.58 | 174 | 7.15 | 400 | 11.5 | 960 |
2
YD_T5035-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