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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公示流通領域商品抽查檢驗無法送達檢驗結果的不合格商品名單的公告
粵工商消字〔2015〕223號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2015年度組織開展了流通領域冰箱、紙尿褲、衛(wèi)生巾、眼鏡、制動液、潤滑油、節(jié)能燈、開關、插座、手機及配件、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電子學習機、消防器材、箱包皮具、不銹鋼食具容器、人造板、電線電纜、涂料、水泥、電動自行車、家具商品質(zhì)量抽查檢驗,并已向被抽檢發(fā)現(xiàn)不合格商品標稱的生產(chǎn)單位寄出了《流通領域商品質(zhì)量抽查檢驗結果通知書》。但有部分商品的抽檢結果通知書無法送達,現(xiàn)將該部分商品抽檢結果信息進行公示(見附件),公示期為15天。如相關商品生產(chǎn)者或者其他權利人對被抽檢商品檢驗結果有異議的,請于2015年6月11日前向我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送達該通知書及認可該檢驗結果。有關商品質(zhì)量抽檢結果其他具體事項,可詢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聯(lián)系人:趙炎,聯(lián)系電話:020-85587009。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5月26日
<div>[yuelansb 在 2015-6-22 18:00:34 編輯過]
[yuelansb 在 2015-6-22 18:01:33 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