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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不合格品控制目的、職責、工作程序和記錄。
本文件適用于本公司電纜產品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對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管理。
2 目的
加強和完善本公司對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管理,確保產品滿足顧客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促進產品質量不斷提高。
3 職責
3.1 質監(jiān)部
歸口負責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管理,對不合格品的判定、標識、記錄、和處置。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判定
4.1.1 不合格品包括: 不合格原材料、不合格工序產品、不合格成品、顧客提供的不合格工序產品及原材料。
4.1.2 不合格品判定依據(jù)為相關產品標準、原材料標準或規(guī)范、顧客(合同)要求。
4.2 不合格品分類
根據(jù)不合格品對產品性能、技術要求、工藝復雜性等因素的影響,分為一般不合格和嚴重不合格。
a) 一般不合格
——— 外觀有輕微碰(劃)傷,但不影響產品最終使用;
——— 經返工能滿足規(guī)定要求;
——— 通過返修能滿足預期使用要求;
b)嚴重不合格
除“a”規(guī)定以外的視為嚴重不合格
4.3 不合格品評審
4.3.1 一般不合格由質監(jiān)部提出評審意見,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單》,并按其要求予以處理。
4.3.2 嚴重不合格由質監(jiān)部做好標識、記錄,組織生產工藝部、技術部進行評審,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單》,報總經理簽署意見并按其意見進行處置。
4.3.3 進貨檢驗時發(fā)現(xiàn)不合格材料,由質監(jiān)部做好標識和記錄,并提出評審意見,對不能讓步接受或降級使用而需作拒收處理的不合格材料,質監(jiān)部將進貨檢驗原始記錄傳遞供銷部,由供銷部與供方聯(lián)系辦理退貨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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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不合格品處置
4.4.1 經評審后的不合格品,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a) 返工(修)
經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必須滿足規(guī)定要求和預期使用要求,必須由檢驗員重新檢驗并記有合格標識;
b) 讓步接受
要求顧客讓步接受的產品,則由供銷部向顧客提出讓步接受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并征得顧客的書面同意后,方能交付;
c) 報廢
凡需報廢的不合格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辦理報廢手續(xù);
d) 拒收
對影響本公司產品質量特性的進貨原材料,不宜接受,執(zhí)行“4.3.3”。
4.4.2 顧客提供的經檢驗不合格品,由供銷部與顧客聯(lián)系辦理處理事宜。
4.4.3 出現(xiàn)嚴重不合格品,除按本程序執(zhí)行外,還應按《糾正和預防措施實施程序》的規(guī)定,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
4.5 記錄
不合格品記錄由質監(jiān)部負責收集、整理、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