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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jù)《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個人所得的工資、薪金依法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員工個人因任職或工作而取得的工資、加班、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及與勞動有關(guān)的其它所得。即公司員工每月工資中的獎金、房補、生活補助、住房補貼也應(yīng)計算為所得稅應(yīng)稅范圍。因此個人總工資先扣除個人所得稅,再減去比如生活費、宿舍管理費或其它費用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
不過我們打工的都不容易,本來工資就不高,唉……
[mardini 在 2009-9-16 11:01:13 編輯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