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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降低損失成本,對不合格品采取一定的措施后,使其符合要求或滿足預期使用,可繼續(xù)作業(yè)。
2 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品終檢、倉庫儲存中及客戶退貨的不符合質量標準,但經評審返工后可成為合格的產品。
3 職責和權限
3.1 品質部負責對不合格品的狀態(tài)標識、返工返修過程進行監(jiān)測、返工結果的傳遞,;
3.2 技術部負責制定返工返修產品的作業(yè)標準;
3.3生產部負責返工返修計劃及按計劃單結合返工返修作業(yè)標準進行返工;
3.4倉庫協(xié)助品質部對庫存不合格品進行批次、數量排查,并協(xié)助隔離標識。
4 返工產品的識別及評審
4.1 制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
在制程中檢驗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者立即返工。
該產品應立即與合格產品區(qū)分,并標出返工標識,返工作業(yè)完成后,制程檢驗員對其進行確認。檢驗合格后將其返工標識撤銷;在過程控制記錄中記錄為返工返修,然后按正常產品進入到下一道工序。
4.2 終檢過程發(fā)生的不合格品:
在終檢過程中發(fā)生的不合格品,經不合格品評審結果為“返工返修”的產品,由品質立即將其與合格品區(qū)分,并標出返工標識。
品質部將該批產品的“返工返修單”提交技術部,并建立不合格品登記臺帳;
技術部根據不合格評審單產品不良的情況及批準意見,制定返工返修的作業(yè)指導書,分發(fā)給生產部、品質部;
生產部收到返工返修作業(yè)指導后,結合對應的不合格評審單,安排返工計劃并進行返工返修,必要時參考品管部登記的不合格品臺帳信息;
品質部按生產計劃實施檢驗,返工完成后的成品,在入庫單上注明為“返工返修品”;
返工品檢驗合格方可入庫,不合格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zhí)行;
4.3 客戶退回的需返工返修品:
客戶退回經不合格評審為“返工返修”品的,由品質部立即進行標識,倉庫將其與合格品隔離,倉庫應協(xié)助品質對庫存品進行復查,隔離并標識。
品質部該批產品的“返工返修單”提交技術部,并建立不合格品登記臺帳;
技術部根據不合格評審單產品不良的情況及批準意見,制定返工返修的作業(yè)指導書,分發(fā)給生產部、品質部;
生產部收到返工返修作業(yè)指導后,結合對應的不合格評審單,安排返工計劃并進行返工返修,必要時參考品管部登記的不合格品臺帳信息;
品質部按生產計劃實施檢驗,返工完成后的成品,在入庫單上注明為“返工返修品”;
返工品檢驗合格方可入庫,不合格時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zhí)行;
4.4客戶設計錯誤、規(guī)格變更,技術部門設計疏忽而導致的批量性不合格品:
可進行返工/返修的,由技術部組織生產、品質等相關部門進行返工評審,生產部進行返工作業(yè),品質部對返工品進行跟蹤檢驗,檢驗合格合生產部進行重新入庫手續(xù),不合格合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zhí)行。
4.5 返工標識的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型號、批號、 數量、日期。
5 說明
5.1 不合格品經評審后,須返工/返修的,則在《產品狀態(tài)標識卡》“存在問題”欄注明返工/返修內容。
5.2《返工/返修作業(yè)指導書》必須詳細說明不合格品的返工/返修流程,過程參數設定以及注意事項,分發(fā)到生產、品質部。
5.3 《返工/返修作業(yè)指導書》若有再使用可能時,予以保留;若無再使用可能時,則不予以保管。
5.4 返工/返修產品須經檢驗員檢驗合格后,才可繼續(xù)進一步加工和使用。
5.5 返工/返修產品經檢驗不合格,依據《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管理。
6 相關文件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檢驗基準書》
《返工/返修作業(yè)指導書》
7 使用記錄
不合格評審單
不合格品臺帳
成品入庫單
